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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縣市部分地區 井水遭致癌物污染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0/02/25 04:11
〔記者謝鳳秋、蘇金鳳、蔡淑媛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舊社里與台中縣潭子鄉一帶地下水層遭三氯乙烯(經肝臟代謝後會產生致癌環氧化物)污染,潭子鄉大通街「台中新城」水井驗出三氯乙烯0.062ppm超量(飲用水標準為0.005ppm),縣市政府建議當地居民莫飲地下水,改裝自來水。
台中市環保局表示,921大地震後在北屯區設一個水質控制場,今年1月監測發現北屯區舊社地區13口井中,有2口井雖符合地下水的管制標準(地下水含三氯乙烯的管制標準為0.05ppm,飲用水標準為0.005ppm),一口是0.00537ppm,另一口為0.0184ppm,超過飲用水標準,雖最後檢驗結果未出爐,但還是建議住戶要加裝自來水,不要再喝地下水。
環保署因而補助市環保局800萬元,對北屯區及上游台中縣潭子鄉設監測井來檢測,調查結果10月完成。
「台中新城」位在潭子鄉大通街前段兩側,400住戶皆用取自水井的簡易自來水,一住戶24日向媒體投訴,水喝起來有怪味,聽說縣環保局有採樣化驗,水質不合格,昨進行第二次採樣,應公布檢測結果。
台中縣環保局、建設處、自來水公司昨會同「台中新城」簡易自來水管理人魏清冬進行第二次採樣及會勘,環保局技士陳添旺說,1月抽驗發現,台中新城井水三氯乙烯為0.062ppm,超出標準值,每隔15至25日進行抽驗5次,如果6次平均值超出飲用水標準,就認定遭污染,不宜飲用。
台中縣環保局長莊永松表示,三氯乙烯屬於揮發性有機物,經肝臟代謝後會產生致癌環氧化物,污染源很難查出來,為確保飲水安全,第二次抽檢結果出爐如仍超標,就會要求先停止供水,建議住戶未裝自來水前,井水抽出後先曝氣,如果要飲用的話,水應煮沸3至5分鐘。
魏清冬指出,井用了35年,依規定檢測大腸桿菌等,但未檢測三氯乙烯,1月採樣時管線有破裂,可能因而超標,管線已修好,也許未來5次檢測會合格。但一名用戶得知後說:「真可怕,水裡竟有致癌物」,之前問過裝自來水一戶需要花1萬元以上,盼政府補助;但建設處公用事業科長陳麗珠表示,當地主幹管自來水公司已裝設好,用戶必須自付裝表及支管配置費用。
舊社里長蘇振輝則指出,那2座水井在民國50幾年時期挖掘,提供300多戶1000多人使用,用戶打算出資接自來水管得花費20幾萬,但該區屬於捷運機場特定區將重劃,區段徵收日期未定,不符成本,只能繼續用地下水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225/78/20zy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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